去年,上海的羅女士經(jīng)朋友邀請,參加了某公司舉辦的“三八女王節(jié)”活動,并抽中大獎,獎品為一輛林肯轎車。
但讓羅女士沒想到的是,活動結(jié)束后,主辦方通知羅女士,獎品原來都是內(nèi)定給員工的,只能送給羅女士一輛車模作為“獎勵”。對此,羅女士非常氣憤,在與活動組織者協(xié)商無果后,她向法院提起訴訟。
近日,上海市第一中級人民法院做出終審判決,活動主辦方需按照約定向羅女士交付一輛林肯轎車。
不管是不是真的,還真挺期待磨成針的那一天的。
以前的村子又回來了
“別人出國是雅思托福,刀樂哥是背了五個單詞就敢勇闖美利堅了?!?/p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