話說在上個世紀(jì)的40年代,美國的漫畫出版行業(yè)可謂是,百花齊放,百家爭鳴。一大堆漫畫人物和超級英雄被漫畫家們創(chuàng)造出來?,F(xiàn)在很多經(jīng)典的超級英雄漫畫形象,都是那個時代出現(xiàn)的。1939年,福西特漫畫公司在旗下的期刊《天才漫畫》中,刊登了一個名為驚奇隊長的角色,一經(jīng)推出深受讀者們的喜愛。在不斷的連載中,驚奇隊長的形象和影響力越來越大,一度超過了同時期誕生的超人。而超人,也就是我們熟悉的由DC漫畫創(chuàng)造的最經(jīng)典的超級英雄角色。
雖說是同期,可超人誕生是在1938年,稍早與驚奇隊長。當(dāng)年還叫“國家漫畫”的DC公司,為了維護自己的漫畫銷量和角色影響力,以驚奇隊長形象抄襲超人為由,將福西特漫畫公司,告上法庭。至此,一場漫長的扯皮戰(zhàn)爭就此拉開了。從1941年開始訴訟,一直到1953年,這場官司以國家漫畫公司(DC)勝訴收場。而此時的福西特公司,由于市場問題也關(guān)閉了自己的漫畫部門。1972年DC公司獲得了“驚奇隊長”及有關(guān)角色的銷售權(quán),并在1980年正式收購了這些角色。至此“驚奇隊長”投入了DC 的懷抱。
“我是DC公司,萬萬沒想到,我還是沒有得到驚奇隊長。”
就在DC公司經(jīng)歷了千辛萬苦,擊垮了對手,得到了競爭角色,本以為可以自己掌握自己的命運的時候?;剡^頭來才發(fā)現(xiàn),一家叫“驚奇”的公司,把“驚奇隊長”這個名字給注冊了。說實話,寫到這,我不禁要為啊C的智商感到擔(dān)憂。你和福西特爭了那么多年,好死不死先把商標(biāo)注冊了再說??!你當(dāng)初要是直接把“驚奇隊長”的商標(biāo)注冊了,還用打那么多年的官司嗎?!DC也是沒辦法,自己不長腦子,就怪不得別人了。行,改名吧。這不,沙贊就誕生了。
但其實,小編有點替福西特公司鳴不冤的。說沙贊像超人,我個人覺得還真有點牽強。為什么這么說,那不妨簡單的介紹一下沙贊這個人物吧。
沙贊原名驚奇隊長。正如塞爾達游戲主角不叫塞爾達一樣,沙贊的名字也不叫沙贊。沙贊本身是漫畫人物在變身時,需要喊出的口號“SHAZAM!”。而其人物本名叫:比利·巴特森。經(jīng)歷了稱號的變更,在DC 宇宙新52的設(shè)定中,比利是一個15歲的問題少年,也是個孤兒(超級英雄標(biāo)配),生活在寄養(yǎng)家庭中。一次在地鐵的奇遇,來到了一個古老的地方。被強大的巫師,賦予了“shazam”的力量。而沙贊的力量來源,則是來自六位強大神明的祝福。“shazam”這句口號中,每一個字母就代表了一位神明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