《Pokémon Go》和Groupon有其他相似的地方。兩者都是基于位置的應用/網站;都借助了新興科技的東風;兩者的商業(yè)模式都存在隱憂:蘋果和谷歌改變了開發(fā)者收入比例政策,用戶需要訂閱滿一年后開發(fā)者才能獲得更高的收入比例,這就需要《Pokémon Go》的玩家變成長期的活躍用戶,從而會對其應用內購買模式產生影響;而Groupon如果不能將團購用戶變成回頭客,其打折模式將會令當?shù)厣虡I(yè)得不償失。
巨人如何倒下
任天堂與合作伙伴Niantic在7月6日正式發(fā)行了《Pokémon Go》,其每日活躍用戶在幾天內就超越了Twitter。《Pokémon Go》這款增強現(xiàn)實游戲只用了數(shù)周的時間便成為了史上最受歡迎的手游。
但《Pokémon Go》很快就達到頂峰,只過了不到兩個月的時間便開始下降。其日活躍用戶不斷下跌,流失了1000多萬名用戶左右。事實上,很少有公司在扎根之后會出現(xiàn)大幅度下降的趨勢。
Groupon的歷史軌跡跟《Pokémon Go》有著相似的地方。Groupon在2008年正式上線,當時被譽為史上發(fā)展速度最快的公司。商戶蜂擁入駐,美國各地的消費者也紛紛注冊,其勢頭就如同今天的《Pokémon Go》一樣。但現(xiàn)在Groupon正在大規(guī)模裁員、在全球范圍內不斷縮減規(guī)模,漸漸失去了投資者的信任。熱潮來也匆匆,去也匆匆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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