8月13日,上鐵法院對郭美美涉嫌銷售有毒、有害食品罪案進行了一審公開審理。據(jù)上鐵法院公告,公訴機關認為,被告人郭美美的行為構成銷售有毒、有害食品罪。
上海鐵路運輸檢察院食藥專辦組負責人馬珣表示:“一顆減肥糖它的成本大概也就4毛到5毛錢,然后到了經(jīng)過層層的這樣子一個轉賣,到了末端的銷售人員這邊,像到比如說那本案的郭美美,她的銷售已經(jīng)達到了一粒近70元,所以您可以看到減肥類產(chǎn)品的利潤是非常的高的。”
誰買誰是冤大頭
這次動畫版的翻車,都算不上我們經(jīng)??吹降哪欠N失敗翻拍,它幾乎只是個半成品....