之前蘋果由于在美國侵犯了三星的一些權(quán)力。所以按照法律講蘋果將被禁售iPhone 4等設備,但是在一定時間之內(nèi)總統(tǒng)將擁有權(quán)力駁回這項禁售令。
今天早些時候,奧巴馬為首的美國政府表示,蘋果侵犯三星的專利屬于“標準必須”范疇,所以三星應該使用Frand為蘋果提供授權(quán),而不是想要通過該專利禁售蘋果的產(chǎn)品。
需要注意的是,自美國前總統(tǒng)里根1987年行使過一次這樣的權(quán)利以來,奧巴馬則是第二個使用該權(quán)利的總統(tǒng)(推翻ITC的進口禁令)。
其實之前ITC推遲禁售令執(zhí)行日期的時候,不少分析人士都認為,此案被推翻的可能性很大,果不其然這個預測成真了。三星強調(diào),蘋果一直不愿意購買專利授權(quán),同時他們對于美國政府的做法,表示非常失望。
當然了蘋果是開心的,其發(fā)言人隨后公開表示,他們非常贊賞政府在這種有里程碑意義的專利案中選擇支持創(chuàng)新,三星以這種方式濫用專利系統(tǒng)是錯誤的。
此外,在本次奧巴馬廢除ITC禁售令事件中,微軟、Intel、甲骨文、Verizon、AT&T以及美國參議員Amy Klobunchar、Mike Lee、Barbara Boxer、Jim Risch都加速了過程的推進。
三星忍氣吞聲吧,那可是美利堅合眾國哦。